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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瑛同志入选为第一期浙江省医坛新秀培养对象

    2013年度,我院眼科副主任、主任医师陈瑛同志入选为第一期浙江省医坛新秀培养对象。康复科主任、副主任医师王大明同志确定为金华市321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

    省、市开展各级各类培养对象的选拔培养工作,是贯彻落实人才强省和健康浙江战略,助推赶超崛起,完善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造就各级年轻后备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重要举措。我院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131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金华市321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2011-2020年)实施意见》(市委办〔201298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培养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制定培养计划,落实配套经费,优化支撑条件,加强人才培养的考核、管理与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成长发展环境,提升我院人才梯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