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药膳秉承“食治同源,养身健体”的理念,是祖国传统医学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医药文化展示的重要载体。我院拟开发中药药膳服务项目,引进药膳公司合作经营模式,合作开展中药药膳文化服务展示区建设项目。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院方提供合适场所,由中标方出具设计方案,院方认可后方能实施,装修所需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装饰风格与1—2号住院大楼之间回廊及门诊楼与1号住院大楼连廊中医药文化的展示区协调统一,凸显中医药文化氛围。
二、中药药膳文化服务展示区经营所需水电费用,由中标合作方自行承担。
三、合作方须提供餐饮业经营许可证,有从事药膳开发经营实体店优先考虑。
四、中药药膳文化服务展示区工作人员需符合餐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有营养师证优先考虑。
五、中药药膳文化服务展示区经营范围仅限药膳类,不得在展示区经营其他项目,不得在展示区现场烹制。
六、因服用药膳导致的纠纷由中标合作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七、合作期限暂定五年,每年需向院方缴纳管理费不少于1.5万元,逐年递增不少于20%,价高者优先考虑。
八、报名时间:2018年1月20日—1月25日。
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具体招标时间另行通知。
九、报名地点:金华市中医医院总务处
联系人:吕女士;联系电话:82136873
金华市中医医院
二O一八年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