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中医医院供应室、制剂室走道改造项目,建设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院内竞争性谈判。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本项目为金华市中医医院供应室、制剂室走道改造工程,工程预算 7.4377 万元人民币(其中:暂列金额3500元),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 工程规模:包括墙面改造、天棚改造、电气安装等。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1.2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控制价及施工图纸,具体按招标人结合现场要求为准;
1.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双溪西路439号,金华市中医医院内;
1.4 计划工期(日历天): 30天;
1.5 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合格的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册人员,并且无在建工程;
2.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2.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2.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2.5法定代表人来开标的,需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前来开标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3.1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3.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3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投标报价:固定单价,投下浮率。
5、报名时间及地点:
5.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起至2019年10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5.2报名地点:金华市中医医院基建科
6、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10月18日 9:00 时在金华市中医医院行政楼3楼会议室开标。
7、业务咨询: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79-82136875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双溪西路439号
金华市中医医院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