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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华市中医医院引进共享移动充电设备投放使用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我院秉承“一切为了病人、一切方便病人、一切服务病人”的服务理念,切实为患者提供最优质的就诊服务,打算引进一批共享移动充电设备入驻经营,将于  2021    1     15  日下午  3  在医院 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进行关于金华市中医医院引进共享移动充电设备投放使用项目的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关于金华市中医医院引进共享移动充电设备投放使用项目

    2、年租金底价(含电费):2200//组,低于年租金底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3、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2年。

     4、投放数量:具体投放数量以中标后最终采购人确定为准,后期可根据采购人需求增加或减少投放数量。

    5、投放位置:由采购人指定。

    6、合作模式:中标人负责免费投放本项目所需的移动充电设备,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条款规定,具有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经营期内中标人负责设备的调试、日常运营、维护及售后服务,保障设备正常使用,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并负责在移动充电设备边醒目位置标明价格(具体收费标准需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执行),张贴使用及归还细则及注意事项,提醒病人及家属安全有效的使用移动充电设备,中标人对该项目的经营自负盈亏。

    7、合作费用(支付方式):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费用交付至采购人指定银行账号,第二年费用在第一年服务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至采购人指定银行账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8、投标人应具有较强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并具有一定的技术服务支持、维修、维护的能力。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开始报名(节假日除外)

    报名截止时间:2021114 日下午5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

    地点:金华市中医医院二楼总务处

    联系电话: 82136873     

    (四)报名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本项目以最高价成交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满足采购要求且提出且投标价格最高的有效投标报价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判方法,投标报价相同的,则由采购人代表现场抽签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金华市中医医院共享移动充电设备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