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7004715405725-xxgk-2018-10003 | 发布机构: | 发文时间: | 2018-05-30 08:08 | |
文号: | 主题分类: | 政务 | 登记号: |
2018年金华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因医院发展需要,经金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金华市中医医院决定面向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金华市中医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金华中医院)始建于1958年,迄今已有60年历史,现为一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浙江省“名院”建设单位、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曾先后荣获“全国卫生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岗位8个,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
岗位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专业(学科)要求 |
学历/学位要求 |
备注 |
1 |
肾病科 |
1 |
临床医学或中医学 |
硕究生/医学博士 |
在校期间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1 |
中医学(肾病方向) |
研究生/医学硕士及以上 |
|||
2 |
脑病科 |
1 |
中医或中西医结合 |
研究生/医学硕士及以上 |
|
3 |
手足显微外科 |
3 |
临床医学或中医骨伤学 |
研究生/医学硕士及以上 |
|
4 |
儿科 |
1 |
儿科学或中医儿科学 |
研究生/医学硕士及以上 |
|
5 |
康复医学科 |
2 |
临床医学或中医学 |
研究生/医学硕士及以上 |
|
6 |
中药 |
1 |
中药学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
7 |
西药 |
1 |
药学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
8 |
科教处 |
1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
合计 |
12 |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本次招聘在全国范围内面向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并具有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英语要求达四级,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科)和学历学位等要求,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
(四)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试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分现场报名、邮件快递报名方式两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5月31日—2018年6月19日(工作日上午07:30-11:30, 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金华市双溪西路439号中医院行政三楼人事处; 电话:0579-82136886;联系人:孙老师 郑老师。
2.邮件快递报名时间:2018年5月31日—2018年6月 19日(以邮戳时间为准)。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复印件邮寄投递至金华市中医医院人事处收(材料原件不要邮寄),邮编:321017,邮寄投递材料标注岗位序号和应聘岗位,材料原件可在后续环节审核。
3.报名时所须提供材料:
(1)2018金华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应届硕士研究生报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18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复印件和个人简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择优筛选出试工对象并通知报名者本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科)要求参考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设置,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1、报名人员收到招聘单位发出的试工安排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来医院试工(不少于一个星期),试工时间少于一个星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来试工的,视作放弃。
2、试工期间各方面表现优秀的进入考试环节(以实际试工表现确定考试对象,试工时间不足或试工期间表现一般不进入考试环节),试工考试采用百分制,由笔试、面试组成,分别按50%计入总成绩,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不满60分,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放弃。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jhszyy.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拟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医院与拟聘用对象签订《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按金华市毕业生(须于2018年 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到程序办理有关手续,未在聘用通知书有效期内办理报到手续,作自动放弃处理;未能按时毕业和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附:2018金华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应届硕士研究生报名表
金华市中医医院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