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金华市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及调配工作暂行规定》,经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潘欣可等两位同志符合我院高层次人才录用条件,现将两位同志的个人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报考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1
|
中医内科
|
潘欣可
|
男
|
1974.08
|
本科
|
浙江中医学院
|
中医学
|
2
|
放射科
|
江小华
|
男
|
1977.12
|
本科
|
浙江大学医学院
|
临床医学
|
公示期限:2018年8月31日--2018年9月8日(共7个工作日)。举报电话:82136866,82136886。
金华市中医医院
二0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