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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市中医医院驻公安监管中心门诊部

    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简章

    金华市中医医院驻公安监管中心门诊部(独立法人)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户籍不限;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用工形工(劳务派遣,与金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合作)。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医师岗位14人(男性)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临床或中医类别),师级及以上职称(内科、外科或全科,同等条件全科医生优先);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工作经验丰富者年龄可放宽到65周岁)。

    (二)护士岗位8人

    1.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工作经验丰富者年龄可放宽62周岁)。

    (三)B超医生1人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师级及以上职称;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工作经验丰富者年龄可放宽到65周岁)。

    (四)药师1人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师级及以上职称;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工作经验丰富者年龄可放宽到65周岁)。

    四、工作地点及内容

    在公安监管场所(金华市婺城区新狮乡十里牌楼金华市看守所)从事体检、医疗巡查等工作。

    五、薪酬待遇

    4000元-7000元/月,单休,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六、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即日起(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到金华市中医医院(双溪西路439号)行政楼三楼人事处或金华市金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金华市北二环路1339号)报名。

    (二)联系电话:金华市中医医院人事处0579-82136886;金华市金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0579-82165589。

     

    (三)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简历等材料。

    七、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者,进入面试,择优录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

    九、聘用

    体检合格者与金华市金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用工手续。

                                     金华市中医医院驻公安监管中心门诊部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