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期职工互助保障截止2017年6月30日之前的结帐!!!报销截止8月31日!!!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是市总工会开展的服务广大职工的惠民项目,发扬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光荣传统,减轻职工医疗费用负担,展示"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良好社会风尚。
医院为全院在职职工参加了金华市总工会第五期职工互助保障,保障期: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互助保障金申请需提供资料:
1.填写巜金华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金给付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委托他人办者还要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院记录,住院发票;
4.特殊病种需提供特殊病种专用病历本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收费票据;
5.申请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互助保障金给付标准:
1、按比例自负的部分,分段给付,5000元以下,给付50%;5001元至10000元,给付60%;10001以上,给付70%。
2、住院起付标准按50%给予补助。
3、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分次按以上标准给付。 4、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医疗费,起付标准及特病自负部分按40%给付。
特殊病种门诊费用:
1、起付标准及特殊病自负部分按40%给付。
2、一个保障年度内,每份互相保障金累计给付限额3万元。
报销地址:
市政府东侧工人大厦,金华市总工会一楼职工服务中心
温馨提示:
1、第四期医疗互助保障(2016年度)截止到6月30日之前的结帐费用。
2、报销给付截止到8月31日。
3、先到医院工会填写申请表审核盖章,可别错过!